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12-29 作者: 爱游戏网页版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定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别的形式的分配。

  碳元科技成立于2010年8月,2017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深耕于消费电子的散热材料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高导热石墨膜、超薄热管和超薄均热板等散热材料,可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电子科技类产品。公司在发展散热材料业务的同时,在智能手机外观结构件及绿色建筑五恒系统两个业务板块上也持续加大投入。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程光电慢慢的开始批量供货,玻璃面板背板及陶瓷背板等产品的产销量逐步提升;碳元绿建五恒系统各项业务也在正常推进中,客户的认可度逐步的提升,市场销量有所提升。

  (1)采购模式:公司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和通过经销商采购。为控制成本和保证品质,公司成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做出合理的选择、考核,来保证选用适合的供货商和服务商,为企业来提供合格的原材料、零配件及优良的服务。

  (2)生产模式:企业具有生产所需专利技术,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由销售中心按照每个客户需求,签订销售合同,明确产品数量、尺寸、相关性能指标等参数。产品中心按照每个客户订单安排成品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和管理,进行产品质量监督。

  (3)销售模式:公司下游计算机显示终端(特别是大型手机制造商)对原材料采购的管理多采取认证模式,其供应商需要经过严格的认证体系认证,然后进入采购名录。 在具体的采购中,下游计算机显示终端多采取项目制,即针对不一样的项目需求,要求合格供应商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公司在技术解决方案获得承认后,即具备该项目供货资质,再与品牌商或其组装厂就供货价格、数量等进行谈判。因此公司的销售根据不同的项目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策略,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

  碳元“舒适加”五恒系统是一种绿色、健康、智能的室内环境科技系统,该产品客户最重要的包含消费终端的业主,企业客户端的工程建设项目方及房地产开发商等,今年已经开放代理商模式,目前全国代理商已超越20家。碳元“舒适加”五恒系统主要采取直销与代理商销售相结合的模式。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高导热石墨膜、超薄热管和超薄均热板系列新产品,是近年来面世的新型材料,目前大多数都用在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的散热,系消费电子组件。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7电子元件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全球经济发展形势复杂多变,贸易摩擦的频发及升级对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领域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年初新冠疫情的全世界爆发导致市场消费需求降温,消费者更换手机的速度变缓,对手机行业的销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进而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也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随着5G技术的推出和发展,5G手机因性能的提升对散热方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单部手机的散热材料使用量在上升;同时非金属材料成为手机背板设计的主流。

  为应对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环境,公司紧跟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在消费电子领域主打两大类产品组合:(1)高导热石墨膜、超薄热管、超薄均热板的散热组件;(2)玻璃面板背板及陶瓷背板的外观结构件。

  在绿色建筑领域,基本的产品为:石墨辐射板、新风除湿机、智能化控制管理系统等,公司依托于在石墨散热方面领先的技术储备,拓展出碳材料在绿色建筑领域的新应用。随着时下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室内舒适健康的需求也慢慢变得高,更多的中高端客户在选房或装修的时候会选择辐射空调系统。经过市场调查与研究及开拓,我们得知国内慢慢的变多的医院、办公、养老及房地产开发商在项目建设时也会考虑加装辐射空调系统,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将成为项目新的亮点,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巨大。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20年公司持续为三星、华为、VIVO、OPPO 等著名智能手机品牌提供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巩固并加强在消费电子散热领域的优势地位。超薄热管、超薄均热板已经批量生产交付。全资子公司海程光电、控股孙公司宏通新材产销稳步提升。子公司碳元绿建“舒适加”五恒系统,已有部分B2C项目完成,另有多个B2C项目正在实施中,B2B项目有序推进。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30。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做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额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含7,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碳元科技”)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江苏公证天业验字苏公W[2017]B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合计金额为663,043.70元,上表合计金额考虑了“四舍五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三款理财产品做现金管理,详细情况如下:

  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拟提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7,000万元(含7,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为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投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万元(含7,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12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碳元科技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会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合理的安排资金使用,在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良好收益。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总体上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市场波动而受到不利影响。

  (1)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经发现或判断有坏因,将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做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投资产品做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投资有几率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做检查,同时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1、在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轻松的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并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独立董事,审阅了上述议案的相关材料,就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打理财产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适当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轻松的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可能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赞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做核查和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打理财产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适当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轻松的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可能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人中信证券对碳元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大大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碳元科技”)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的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金融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金融理财产品。公司不得购买投资方向为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标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对理财产品和金融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和金融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金融产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碳元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7]B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020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98.1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的收益之和扣减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6.3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61.88万元。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012.45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的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00.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61.8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626.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66.3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为6,560.00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开发区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邱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碳元光电、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溧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了“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随着“搬迁扩建项目”的结项和“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邱墅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注销,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合计金额为663,043.70元,上表合计金额考虑了“四舍五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三款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7,489.92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中信证券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24日出具W[2017]E1305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含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6,56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搬迁扩建项目”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2,961.88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搬迁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其中“研发中心项目”进行了变更。

  “研发中心项目”旨在进行石墨散热膜研发,由于公司2018年投资新设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光电”)实施3D玻璃背板及陶瓷背板产业化项目,为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协同效用,故拟在石墨散热膜研发基础上增加3D玻璃背板及陶瓷背板研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3D玻璃背板、陶瓷背板及石墨散热膜研发中心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碳元光电,实施地点由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石墨烯产业园以东、西太湖大道以西变更为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内,项目总投资金额由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亿元人民币,拟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保持不变,项目余下资金由公司自筹。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1:“搬迁扩建项目”于2020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未完整运行一个年度,暂无法进行效益测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信额度和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以上授信期限以各银行最终批复为准,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透支、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进口融资、出口融资、结算前风险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和其它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7,333,643.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7,104,038.51元,扣除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71,138.21元后,收回因回购限制性股票以前年度分红63,409.50元后,2020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7,662,666.67元。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鉴于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状况、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6日,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定,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分析,同时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存在减值迹象资产进行测试可收回金额或变现净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测算,本年度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和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388.4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2,388.48万元。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2,388.48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使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更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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